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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我校推荐评选第十五批市级学科带头人和区级学科带头人、骨干青年教师的通知

作者:

来源:

学校办公室

访问量:

2026-01-08

校内各单位:

根据武汉市《市教育局关于评选第十五批市级教师学科带头人的通知》及《武昌区评选武汉市第十五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青年教师的通知》等相关文件安排,现将我校推荐评选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审范围和对象

(一)参评市学科带头人一般应为中学高级教师,且年龄不超过56周岁(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

(二)参评区学科带头人具有一级教师职称,且年龄不超过55周岁(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

(三)参评区骨干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35周岁(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

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文件详细说明。

二、评审原则和程序

评选工作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坚持标准、保证质量、优中选优、宁缺勿滥,坚持评审与考核相结合,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。

评审工作程序如下:

(一)个人申报:填写《武汉市第十五批学带优青评选信息综合表》(见附件1,发送到电子邮箱394240742@qq.com),《武昌区第十五批学科带头人、骨干青年教师评选信息综合表》(见附件2,并发送到电子邮箱2813795992@qq.com)

(二)学校评议推荐

(三)学校公示上报(含公示综合材料一览表)

三、评审时间安排

(一)1月8日—1月12日:个人填写综合信息表,申报截止时间为1月12日下午5点,过期不候(注:其他相关材料个人可事先准备);

(二)1月13日—1月16日:学校汇总材料并组织评选推荐;

(三)1月19日---1月23日:学校公示(评选推荐人准备材料,填写相关表格);

(四)1月26日:学校上报推荐人相关材料。

如有疑问可联系:罗老师       电话:87920655

 

 

学校办公室

2026年1月8日

 

附件: